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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标书代写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以评标基准价为准,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 1%扣0.5分(扣分分值不低于0.5分)(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为 A 方式时不包含以上方式);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 1%扣 0.5 分(扣分分值不低于1分),中间值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标书代写 注: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更正为: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以评标基准价为准,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 1%扣0.5分(扣分分值不低于0.5分)(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为 A 方式时不包含以上方式);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 1%扣 1 分(扣分分值不低于1分),中间值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注: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2、其他招标事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