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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含**、**市)、县(市、区)财政局,雄**区改发局,厅内各单位:
****司法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们对截至2024年4****财政厅制定(包括牵头制定、转发财政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1088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37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使用。
二、转发财政部59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使用,此类规范性文件以财政部公布的清理结果为准。
三、对69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四、对43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五、对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打包”修改。
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修改后的内容执行。
附件:1. 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保留的转发财政部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5. 予以“打包”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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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