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 1 | ****0303MA6DY1N63X | **** | 下浮率 | 60 % |
| 1、跟踪审计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第12条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基本收费:下浮 60 %;追加费用按 4 %计取。 2、结算审计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第9条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下浮 60 %;追加费用按 4 %计取。 | ||||
**市**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邀请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市七****建设局委托****招标的**市**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招标已于2024年09月02日下午16时00分在****会议室开标、评标,根据评审成员出具的评标报告及投标文件内容,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下浮率:1、跟踪审计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第12条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基本收费:下浮 60 %;追加费用按 4 %计取。
2、结算审计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第9条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下浮 60 %;追加费用按 4 %计取。
综合得分:85.02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完整结果报告,移交全部审计档案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项目负责人:赵应发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22********434
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857-2013市政工程计量规范、GB500858-2013园林绿化工程计量规范等工程量计量规范规定及**2016版定额及相关调价文件等标准及规范;遵守《****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程(试行)》(黔审投[2014]10号)、《**省审计厅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办法(试行)》(黔审法[2014]42号)及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并满足行业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智典****公司
投标下浮率:1、跟踪审计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第12条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基本收费:下浮 54 %;追加费用按 5 %计取。
2、结算审计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第9条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下浮 54 %;追加费用按 5 %计取。
综合得分:58.74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完整结果报告,移交全部审计档案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项目负责人:厉剑国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 111********450。
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857-2013市政工程计量规范、GB500858-2013园林绿化工程计量规范等工程量计量规范规定及**2016版定额及相关调价文件等标准及规范;遵守《****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程(试行)》(黔审投[2014]10号)、《**省审计厅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办法(试行)》(黔审法[2014]42号)及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并满足行业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金****公司
投标下浮率:1、跟踪审计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第12条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基本收费:下浮 52 %;追加费用按 5 %计取。
2、结算审计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第9条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下浮 52 %;追加费用按 5 %计取。
综合得分:57.5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完整结果报告,移交全部审计档案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项目负责人:杨昆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 ]****520000 0277
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857-2013市政工程计量规范、GB500858-2013园林绿化工程计量规范等工程量计量规范规定及**2016版定额及相关调价文件等标准及规范;遵守《****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程(试行)》(黔审投[2014]10号)、《**省审计厅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办法(试行)》(黔审法[2014]42号)及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并满足行业要求。
结果公示至2024年09月09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或《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市七****建设局****办公室投诉(电话:0857-****506)。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