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将****2024年型材批量采购(第二批)项目第1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1标段:
成交候选人:******公司(响应报价:****770.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响应报价:****540.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响应报价:****420.00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31-****0192
异议受理机构:****钢贸事业部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0192
监督机构:****经营开发部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0195
附件 1: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第1标段:
| 序号 | 响应人名称 | 否决依据 | 未通过原因 |
| 1 | ****商贸有限公司 | 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人须知第3.5.5款资格评审标准:“应附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 未按要求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