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洪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2】2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镇、洪安镇、中**境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秀山县洪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位于秀山县中**、**镇和洪安镇境内,****中心线长13069m,从上游至下游分别为3段,分别为中**段(中**中寨村段)、**镇段(**镇冷水桥段、**镇深冲沟桥段、**场镇段、**镇**村段)、洪安镇段(洪安**马段),工程主要措施有清淤疏浚、岸坡整治等;其中,河道清淤疏浚长1000m;岸坡整治9911.85m(左岸长度3615.25m,右岸长度6296.38m);新(改)建人行桥共3座。清淤疏浚:对洪安**马段(P0+000~P0+700、P7+264~P7+564)进行清淤疏浚,清淤疏浚长度1000m。岸坡整治:****中心线长度13069m,岸坡整治9911.85m。其中,中**中寨村段岸坡整治长864.87m;**镇冷水桥段岸坡整治护岸长1132.89m;**镇深冲沟桥段岸坡整治护岸长652.28m;**场镇段岸坡整治护岸长1307.39m;**镇**村段岸坡整治堤线长510.58m;洪安**马段岸坡整治护岸长5443.84m。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53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67.7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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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市**区古南街道**路7号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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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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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幸禹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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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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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23-****2280 | 联系电话: | 185****0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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