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受****委托,我中心于 2024年8月25日至 2024年9月4日 网上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 | 地块位置 | ****社区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 | 1639.52㎡ | 出让年期 | 50年 | 成交价 (万元) | 59.023 |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经**市**区****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号宗地按“标准地”出让。 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小于:300万元/亩; 亩均税收不小于:10万元/亩; 亩均工业年产值不小于:150万元/亩。 特别约定: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出让价款,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2、本着集约节约用地原则,该项目投资强度和税收等要求,严格****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园区企业入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政办发【2018】36号)文件要求执行,****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 3、依据《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的通知》(汉住建发【2022】54号)文件要求:对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20%。 | ||||
二、公示期: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汉宁路与南团结街十字路口东南角金格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916)****083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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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