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务段所属十四项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工程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
****公司**电务段所属十四项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2.成交候选人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 A01 | 白旗、**、下板城信号工区房屋整修工程 | **** |
| A02 | 怀北信号工区、怀北车载检修信号工区房屋整修工程 | **中项****公司 |
| A03 | **、沙岭子信号工区房屋整修工程 | ******公司 |
| A04 | **信号工区房屋改造工程 | **沅润****公司 |
| A05 | 百子湾信号工区、**车载设备检测工区房屋整修工程 | **中天****公司 |
| A06 | **北车间平义分房屋整修工程 | **天润****公司 |
| A07 | 马一信号工区房屋整修工程 | **天润****公司 |
| A08 | **车间、**下行场工区房屋整修工程 | ******公司 |
| A09 | 南口车载工区房屋整修工程 | **天通****公司 |
3.公示期
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9日。
报价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实名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④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本次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上述异议材料须由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未在异议期内提出或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对于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就已答复事项反复异议等情形干扰物资采购秩序行为的报价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集团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管理。
4.报价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谈判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5.联系方式
地 址:**市**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10-****9208
电子邮件:****@qq.com
采 购 人:****
地 址:****车站路甲12号
联 系 人:焦工
电 话:010-****3910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