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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家园二期营销广告制作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现对海星家园二期项目的营销广告制作和安装项目开展采购比选工作,邀请符合本次比选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海星家园二期营销广告制作安装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比选比选控制价: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报价中必须包含制作、配送、安装、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报价高于比选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取消比选资格。)采购需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内容中选单位数量:1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工期:本项目要求在确认为项目第一候选人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营销广告的交付、验收等工作,第一候选人供应商应当自我司发送正式的中选通知之日起进行营销广告的制作工作。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采购项目;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3.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7.具有项目相关广告媒体从业资质的优先;8.具有类似项目案例及广告标的物的优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每一页均需加盖公章。三、比选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市**区海府路81号海汽物业小区1****营销部供应商应在(**市**区海府路81号海汽物业小区1****事业部)报名时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9月12日9点30分(**时间)前现场递交比选文件。四、组织评审时间和地点比选时间:2024年9月12日9点30分(**时间)比选响应文件提交及组织评审地点:**市**区海府路81号海汽物业小区1****营销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单位名称:****联系地址:**省**市**区海府路81号联系方式:关先生 156****0214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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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