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序号 |
品名 |
数量(吨) |
储粮形态(包装/散装 |
产地 |
入库等级 |
生产年度 |
质量指标抽检情况 |
安全指标抽检情况 |
储存地点及仓号 |
看样联系人 |
|||||||||||
| 色泽 |
透明度(20℃) |
气味、滋味 |
加热试验(280℃) |
水分及挥发物(%) |
不溶性杂质(%) |
酸价(KOH)(mg/g) |
过氧化值(g/100g) |
溶剂残留量(mg/kg) |
黄曲霉毒素B1(μg/kg) |
铅(以Pb计)(mg/kg) |
总砷(以As计)(mg/kg) |
苯并(a)芘(μg/kg) |
|||||||||
| 24X22 XJC09 1101 |
菜籽油 |
125 |
散装 |
** |
浸出三级 |
2022 |
橙色 |
透明 |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
无析出物,油色变浅 |
0.03 |
0.01 |
1.5 |
0.12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国际辣椒产业园油罐区5号罐 |
居杰:189 8424 7883 |
特别约定: 1. 销售合同成交价为卖方罐内价,不含包装,如需在罐前交割交货时,销售合同板前费用预计为20元/吨,承储库收取板前费用的,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2. 销售合同菜籽油出库后,买方不得将其作为各级储备菜籽油或政策性粮油重新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竞价购买方承担。
3.本次销售菜籽油入库等级为浸出三级,出库判定依据GB/T 1536-2021、GB 2761-2017、GB 2762-2022。销售合同菜籽油质量以罐内实际储存质量为准,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到实际储存库点看样,确保所竞买的菜籽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不要求看样直接参与竞价的竞得方,视同对粮油质量无异议,履约中不得以粮油质量为由拒不履约,否则直接判定为违约。
4.交割数量以卖方罐内实际出库数量为准(含油脚),由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若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按标的成交价收购,相应货款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5.出库期:买方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天内将竞拍的粮油全部拉出卖方承储库点。超过合同规定出库期的,视为买方违约,卖方可以自行处置超过出库期的未出库粮油。
6.付款期:买方必须于成交之日起20天内将竞拍的粮油货款全部支付完毕.
7.本交易清单和交易公告等共同组成本交易合同文件,参与本次交易的买卖双方均应受前述文件约束。
8.联系人及电话:居杰:189****7883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