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别山镇/下里庄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市**********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别山镇下里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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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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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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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村西商服项目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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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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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45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市****村西商服项目经营权:项目位于村西,项目标的面积约0.6亩,**军蓟路,南至陈会文承包地,西至集体土地,北至陈建秋承包地,有院墙60米,单层砖混结构商服房屋142平方米。 1、****村委会******社)依据村内四议两公开,及成员代表大会讨论结果,现决定在产权交易平台面向陈春华公开出租,底价为4500元/亩/年。 2、地上物所有权属陈春华所有。 3、水,电,燃气由受让方自己解决,转出方不负责。 4、转出标的以现有的建筑为准,受让方未经转出方同意,不得拆除原有建筑物。5、承包期限为20年,竞价成功后进场交易结算。 6、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人需缴纳竞价保证金3100元,竞价成功后若不按时签订合同缴纳承包款按自动退出处理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未竞价成功者其竞价保证金从公开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7、如合同未到期遇国家政策拆迁占地,只按国家政策执行,****村委会(**市****股份经济**)不予任何补偿,只负责退回合同未到期时间段的承包费。8、该项目出租期限以签订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9、未经村集体同意原有建筑附着物受让方不得拆除。在取得相关部门行政审批许可后,受让方可修建临时建筑用于商服项目经营,受让方在经营期间构建的附着物及相关设备设施,在合同结束时起60日内自行清除,逾期清除视为受让方自行放弃附着物所有权,为村集体所有。11、发包对象为陈春华。12、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共20次。13、交易服务费、信息技术服务费及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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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条件 |
陈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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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出用途 |
商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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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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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31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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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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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梯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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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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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0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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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