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南山区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项目采购(1年)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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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项目采购(1年)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项目采购(1年)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项目采购(1年)

合同金额(元):****00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项目合同》中第二十九条第1款至第4款约定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金额的义务,仍保留由甲方履行,甲方基于此同时保留《项目合同》第二十九条第5款约定中向乙方获取相应等额、合法发票的权利;
二、《项目合同》中第三十三条至三十六条约定所涉乙方支付违约金,仍保留由甲方作为收取或主张的权利主体,甲方基于此同时保留《项目合同》第三十七条的违约金径行扣除权;
三、本协议三方一致确认且同意,除本协议前述所涉甲方保留的权利义务外,《项目合同》中所涉的甲方其余权利、义务、责任等,均概括转移由本协议丙方概括承受,甲方不再享有相关权利及承担相关义务、责任。概括承受后丙方按《项目合同》享受甲方原定相关权利、并应履行原定甲方相对乙方的相关义务及责任,甲方已保留的权利义务除外。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有效推进项目开展,我局**中标供应商、****大队协商,签署三方协议,明****大队责权划分,作为对项目主合同的补充。将除项目款支付(第29条)及违约金扣除(第33-37条)权力以外的权力及****大队。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海德三道2050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37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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