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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9-05 11: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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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土地权力人: 因城镇规划调整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政府批准,决定无偿收回**县****公司的******车行****工程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地块坐落**县西屏街道****端,划拨决定书编号****,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收回土地面积1109.59平方米,四至范围详见******车行****工程部分用地收回红线图。 二、公告期限: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0月5日(30天)。 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原用地单位****登记中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注销登记手续。 **** 2024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