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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采函〔2024〕232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市****公司
地 址:**市**区星湖路14号****广场1号楼**1层B109号
法定代表人:朱开拓
本中心于2024年8月26日收到《质疑函》,****学院5G+人工智能未来工场2****采购部分)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共4项: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货物3、货物4、货物5、货物8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存在预装管理软件和配套软件的功能要求,不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的规定,属于限制潜在供应商;货物7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第12、第13的内容,采用非强制性认证的标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货物30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为电脑、工作台、教师椅,不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的规定;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中的“(2)项目实施方案分”中设置的分值评审因素没有细化量化。质疑人要求对质疑事项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标书代写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1、3不成立,质疑事项2部分成立,质疑事项4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财政厅投诉。****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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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
抄送:****政府****管理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