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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2年度畜禽粪污**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部分实施主体存在着停产、用地不合规、亏损严重无资金建设等现象,拟对第二批实施主体和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将45个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21个。
一、变更依据
根据《****农业农村厅 ****委员会关于加强畜禽粪污**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管理的通知》(湘农联﹝2020﹞100号)文件要求,按程序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项目实施主体
变更前,第二批有45个项目实施主体,其中:****处理中心1个,****基地4个,养殖主体40个 (7****养殖场、33个养殖户,有10个养殖主体****基地)。变更后,21个项目实施主体,其中:****处理中心1个,****基地2个,养殖主体18个 (6****养殖场、12个养殖户,6个养殖主体****基地)。
现将变更后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如有异议,****中心反映(联系电话:**** 田艳150****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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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