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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园区融合产业园项目 已由 **市****委员会 以 **发改审发〔2023〕15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和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融合产业园明朗路、明辉路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区**街道天明片区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园区融合产业园项目(融合产业园明朗路、明辉路工程)包括明辉路、明朗路和地块场平工程。其中明辉路全长0.56k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道路路幅宽度26米;明朗路全长1.06k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道路路幅宽度26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1168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173.5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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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街道天安路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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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龙溪街道新牌坊二路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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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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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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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6068 | 联系电话: | 023-****0600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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