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省级2024年度第四季度台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一) |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计算机/台式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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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省内各单位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15:1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05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庄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7190 | ||
| 采购单位 | **省内各单位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内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越华路112号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7190 | ||
| 附件: | |||
| 附件1 | **省省级2024年度第四季度台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一)采购文件(0905).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省级2024年度第四季度台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一)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关于原《采购文件》第6页“一、 ★基本要求”的第6点内容修改为:
第7页备注的第4点、第5点内容修改为:
“(4)上述第6项提供《报价一览表》及《投标明细报价表》中台式计算机单主机及显示器的品牌,须提供与产品品牌对应的有效期内的《商标注册证》予以证明(如品牌有中文、英文或中英文合并的情况,必须提供对应的《商品注册证》),否则不予认定。
(5)如无特殊说明,产品制造商指的是台式计算机厂家制造商。”
2.关于原《采购文件》第8页“(一)技术参数要求”三个包组的第42项“★售后服务网点”参数要求内容修改为:
“产品制造商在**省内21个地级市有售后服务网点”。
后附“1.4 配置自查表”中增加相关内容。
3.关于原《采购文件》第12、13页“七、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时提供)”第1点的内容修改为:
“1.产品制造商盖章的售后服务网点资料列表(出具制造商盖章的售后服务网点资料列表及每个网点的备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厂的备件材料说明等),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网点机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每个网点需常备CPU、内存、主板等备件。(未按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10产品制造商在全省各地级市的售后服务网点资料列表”的格式填报的,以及写“全境”或同一服务网点覆盖多个地级市等描述的或服务网点地址与地级市不对应,均视为不符合要求。)”
4.关于原《采购文件》第22页“4.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的第2点内容修改为:
“(2)每个包组通过资格性符合性的投标供应商中,二个或以上投标供应商以同品牌同型号(以台式计算机单主机品牌型号为准)产品投标的,按以下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供应商进入技术评审,其余投标同品牌同型号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技术评审:(1)投标报价不一致的,以价格最低的投标供应商进入技术评审阶段;(2)投标报价相同的,****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进入技术评审。”
5.关于原《采购文件》第42页“1.3 通用“★”条款承诺函”的“一、 ★基本要求”第1点内容修改为:
“1. 我方所投台式计算机(单主机机及显示器,显示器必须与单主机品牌保持一致)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所投台式计算机型号与证书型号必须一致。”
第6点内容修改为:
“6. 每个响应供应商根据分包要求每个分包只能提交一个单主机型号进行响应。同一单主机型号不能同时投多个分包,否则该型号所投所有分包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所投台式计算机(单主机和显示器)品牌、型号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其余参数除有特殊说明外,以台式计算机制造商盖章《参数响应表》为准。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一览表》、《投标明细报价表》格式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二)服务要求”的第4点内容修改为:
“(4)接收采购人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确认合同,并在确认合同后天内按投标承诺的交货期完成交货及完**装(承诺交货期不得长于10天)。”
6.关于原《采购文件》第81页“2.1 报价一览表”备注第一点内容修改为:
“1. 应对显示器及单主机的台式计算机按本表要求分别填报单价,其中单主机单价包含操作系统价格;全套单价=显示器单价+单主机单价(含操作系统)”。
7.关于原《采购文件》第93页“4.10制造商在全省各地级市的售后服务网点资料列表”备注内容增加第4点:
“④“网点机构名称”栏,须填写机构名称,如仅填网点名称如“服务网点1”、“××品牌**路店”的,该网点将被视为不符合要求。”
8.关于原《采购文件》第4页的“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12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到****获取招标文件。”
修改为:“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12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期间到****获取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后的项目采购文件以本公告附件的《**省省级2024年度第四季度台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一)采购文件 (0905)》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省内各单位
地址:**省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越华路112号三楼
联系方式:020-****7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电 话: 020-****7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