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翀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处置公告
2024-09-02**翀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下述资产的实际权益人,拟对下述债权及/或债权对应的收益权进行组包或单户公开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及数量
计算截至日:2024年8月28日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违约金、费用等 | 担保/其他主要情况 |
| 1 | **县华****公司 | 2,000.00 | 4,338.94 | 1、李敬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一宗位于**市**县面积为28327㎡的土地使用权权益,占比25.32%。******公司以偿还7900 万元华光债本金(本债权本金金额为2000万元,剩余为其他债权人本金金额)的方式回购该土地使用权。 |
| 2 | ****公司 | 3,984.12 | / | 通过**市**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7.192万股新******公司股权 |
注:上表所列之本金、利息、违约金、费用等计算至截至日,另上表所列之债权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故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相关资产实际本金、利息、违约金、份额、相关费用、受偿顺序、担保/其他主要情况等以相关合同协议、抵质押凭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破产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实际债权、权益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上述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具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相关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交易对象要求
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体均可参与,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除前述条件外,本次债权转让受让方应同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公告有效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袁先生 010-****7240、吴先生010-****7248、张先生010-****735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 010-****7476。
**翀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布日期: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