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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05
| 一、招标条件 | |||||||||||||||||||||||||||||
| ****开发区**园区道路提升及附属设施项目已经由**维吾尔自治区﹒**﹒**市备案。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经济开发区**园区道路提升及附属设施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开发区**园区 2.工程规模:改建或**沥青混凝土路面6万平方米,改建或**人行道1.5万平方米,改建或**给水管网5千米,改建或**排水管网5千米,改建或**供热管网4.4千米,改建或**道路配套照明200盏,道路配套环境整治3万平方米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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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3)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并通过,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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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6时30分标书代写 2.投标地点:****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标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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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0时00分至2024年09月10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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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说明 |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负。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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