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 ****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2栋2单元17层1703号 | 398,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其他服务 | 文物普查服务 | 对全县9个乡6个镇的地上、地下、水下不可移动文物开展普查工作。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等 | 运用文物普查系统。国家统一开发的普查系统预置所有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在普查底图导入文物坐标与位置信息,作为复查参照。普查实施标准化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普查标准规范等 | 合同签订后365日内完成**县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一阶段(田野调查工作)服务。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等 |
韩华、陈庆、阳红梅(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支出+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服务类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在办理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9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507。
名称:****
地址:**县**镇金鼓环路1号
联系方式:0837-****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801号
联系方式:028-****787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8-****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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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