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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通过初审的响应供应商不足法定三家,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 ,现依法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效投标的供应商有1家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无效理由 |
| 1 | ******公司 | 1.投标文件签字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授权; 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3.★号条款响应:不符合★号条款的要求,商务和技术响应内容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低于五年。****委员会一致认定为无效投标。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道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62-****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兴源**面**大道东边怡翠阁3A号-A区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2-****82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小贞
联系电话:0762-****828
特此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