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0日
为持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高粮食生产抗灾应急能力保障粮食大面积均衡增产、稳产和效益提升,****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24号 苏农计〔2024〕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2024年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应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地点
**市全市范围内。
二、实施内容
为保证及时有效应对灾情灾害,减少因灾害造成的损失,对2024年以来在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应急救灾方面落实举措进行补助,重点支持抗旱、排涝、棚体修复等建设方面(已在省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五批)资金申报的费用不得重复申报)。
1.建立补助清册。各镇(街道)统计区域内5月份以后用于保障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全供给和及时应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突发灾害所产生的抗旱、排涝、棚体修复、**等费用,支持兴建、修复救灾所需的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添置提运水设备及运行、实施调水等产生的费用,以及开展上述工作所需的物资材料费、设施建设费、专用设备添置费和使用费、调水及旱情测报费、技术指导培训费等,由各****村委会组织填报相关信息形成清册,****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政府审核(已在省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五批)资金申报的费用不得重复申报)。
2.清册审核公示。各****村委会报送的救灾补助资金清册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补助清册加盖****村委会,在村行政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如公示有异议,将补助信息修正后再次张榜公示,待公示无误后报各镇(街道)审核、汇总。
3.补助清册报送。各镇(街道)将审核后的补助清册经镇(街道)主要负责****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同时要提供用于保障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全供给和及时应对农业生产2024年防旱、抗旱及灾后恢复生产的兴建、修复救灾所需的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添置提运水设备及运行、实施调水等相关支出票据复印件、佐证资料及财政结算凭证(注明:2024年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粮食生产应急救****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
4.资金拨付。市农业农村局将用于保障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全供给和及时应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突发灾害资金补****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市财政局申请救灾补助资金,待批复后发放补助资金。1、
2、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1368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其中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资金825万元,粮食生产应急救灾资金543万元。
(二)预算明细。
**市2024年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应急补助项目
资金分配表
| 序号 |
镇(街道) |
分配资金 (万元) |
序号 |
镇(街道) |
分配资金 (万元) |
| 1 |
邢楼 |
141.2 |
13 |
议堂 |
23.7 |
| 2 |
宿羊山 |
70.8 |
14 |
港上 |
3.5 |
| 3 |
碾庄 |
78.3 |
15 |
炮车街道 |
11.2 |
| 4 |
八义集 |
86.6 |
16 |
**街道 |
1.7 |
| 5 |
赵墩 |
71.6 |
17 |
邳城 |
60.5 |
| 6 |
车辐山 |
92.3 |
18 |
土山 |
39.1 |
| 7 |
戴庄 |
81.4 |
19 |
官湖 |
7.9 |
| 8 |
岔河 |
94.8 |
20 |
**街道 |
18.6 |
| 9 |
占城 |
71.9 |
21 |
陈楼 |
11.8 |
| 10 |
燕子埠 |
82.8 |
22 |
四户 |
97.7 |
| 11 |
八路 |
41.9 |
23 |
铁富 |
63.3 |
| 12 |
** |
49.3 |
24 |
戴圩街道 |
36.3 |
| 25 |
邹庄 |
29.8 |
|||
| 全市合计 |
1368.0 |
四、实施进度
(一)实施期限。本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时间自2024年09月起至2025年8月止。
(二)工作流程。
1.建立补助清册。根据近期各镇(街道)统计区域内5月份以来用于保障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全供给和及时应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突发灾害所兴建、修复救灾所需的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添置提运水设备及运行、实施调水等产生的费用、以及开展上述工作所需的物资材料费、设施建设费、专用设备添置费和使用费、调水及旱情测报费、技术指导培训费等,由各****村委会组织填报相关信息形成清册,****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政府审核(已在省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五批)资金申报的费用不得重复申报)。
2.清册审核公示。各****村委会报送的救灾补助资金清册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补助清册加盖****村委会,在村行政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如公示有异议,将补助信息修正后再次张榜公示,待公示无误后报各镇(街道)审核、汇总。
3.补助清册报送。各镇(街道)将审核后的补助清册经镇(街道)主要负责****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同时要提供用于保障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全供给和及时应对农业生产2024年防旱、抗旱及灾后恢复生产的兴建、修复救灾所需的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添置提运水设备及运行、实施调水等相关支出票据复印件、佐证资料及财政结算凭证(注明:2024年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粮食生产应急救****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
4.资金拨付。市农业农村局将用于保障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全供给和及时应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突发灾害资金补****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市财政局申请救灾补助资金,待批复后发放补助资金。
五、实施目标与绩效
| 类别 |
类型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
及时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灾后恢复生产及时性 |
及时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减少农作物因灾损失 |
减少损失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灾区农业生产秩序与能力恢复 |
基本恢复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粮食播种面积 |
保持稳定 |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管理科分管领导、各镇(街道)农业分管领导、****管理科全体人员以及各镇(街道)农技负责人组成。项目联系人:朱海梅 0516-****1205
(二)管理责任人。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镇(街道)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