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达利-2024-ZDL094-竞争性磋商-厦门市湖里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零星修缮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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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年度零星修缮工程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门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零星修缮工程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度零星修缮工程类采购项目、1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 1。(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credit.****.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5)其他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关于****政府采购的通知》。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服务的,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②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第五章)的,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供应商全权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应提供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7)信用记录: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credit.****.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响应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

方式:现场或邮件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马垅路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

联系方式:邓湘元、0592-****488-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湘元、汪璐灵

电 话: 0592-****488(转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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