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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办事指南 ; | ||
| 发布机构: | 景芝镇 | 发文日期: | 2024-09-05 | ||
| 标 题: | 景芝镇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4-09-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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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1、**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2、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所有家庭成员签字,摁手印)
3、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申报人签字,摁手印)
4、低保备案表(无需备案的姓名栏填无,经办人必须签字)
5、入户调查表(签字、盖章),并附入户照片
6、户口本首页、索引、个人页及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银行开通“财政补贴”****银行账号复印件
8、残疾证、住院病历、结算单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9、婚姻及子女情况声明(成年子女需提供子女的收入证明,有工作的出具近六个月工资流水,无收入 E明的按低保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核算),****村委出具)
10、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记录表(只有存在异议的才进行民主评议,如无异议则不需要)
11、拟公示照片(A4纸打印即可),(公示时间:社区签字,上报民政后7天)
12、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办结
四、办事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3、《关于印发〈**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4、《关于印发〈**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5、《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五、承诺时限
审核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咨询电话
0536-****006
八、联系地址
**省**市****服务中心1号-3号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