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改扩建二期窗帘隔帘采购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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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二期窗帘隔帘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改扩建二期窗帘隔帘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改扩建二期窗帘隔帘采购

合同金额(元):****003.8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签订合同后10天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甲方在收到履约保函及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30%合同款,货物全部安装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的70%合同款。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签订合同后10天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甲方在收到履约保函及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30%合同款。
2、乙方可向甲方提交进度款申请,甲方应在收悉乙方进度款申请及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之日起,入库后6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进度款。甲方所支付进度款额度在现阶段所有验收货物的金额基础上,减去30%预付款,剩余部分的按验收进度95%比例支付。
3、货物全部安装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入库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实际交付产品金额剩余款项。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桃园路89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37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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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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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改扩建二期窗帘隔帘采购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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