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池污水转运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区铁门路168号
中标下浮率:2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区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池污水转运服务
服务范围:将招标人管理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池产生的污水,通过罐车转运方式,将污水排入招标人指定的有处****处理厂(站),由投标人负责转运和排放。
服务要求:
1、按照转运罐车为标准计量,投标人每转运一车均须用“今日水印相机”拍照记录(转运车辆、罐车液位计、转运前、转运后等),并做好相关的转运台账记录,台账记录必须由污水转出收集池村****政府、****处理厂(站)管理人员、转运单位、业主单位(招标人)四方共同签字盖章方可用于核定转运数量的依据。
2、服务期间,投标人必须确保及时转运污水收集池污水,毋使污水溢出造成环境污染。严禁直排污水、违规排放污水,作业及转运过程中不发生污水外溢情况;不破坏基础设施,遵守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
3、服务期间,投标人应定期清理收集池范围及周边杂草、卫生,保持环境干净整洁,转运期间若有洒漏,应使用洒水车冲洗洒漏区域。
4、服务期间,投标人应对出现的收集池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堵塞情况进行管网疏通维护,不能损坏污水存储设施及管网排放设施。并对出现的管网破损、破坏情况进行及时报告。若出现管网破损、破坏情况需要投标人进行维修时,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和主管单位共同确认。
5、服从招标人调度,配合招标人需求的其他转运服务。
6、投标人应保证车辆外观清洁、定时消毒。
7、在污水转运服务期间,如造成事故安全、人员安全、环境安全等一系列安全问题,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两辆污水转运车(核定载重10吨以下及10吨以上各一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姚锡伟、高懿凤、李萍、王颖、廖彬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向中标人定额收取人民币人民币10,500.00元(大写:壹万零伍佰元
整),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地址:******区文英街原烟草大楼7楼
联系人:廖老师
电话:152****5146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8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