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9-05 21:50
| 90天 |
| 0元 人民币 |
| 14,918,707.94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 |
| **市文化二路(白桃一路-编钟大道)建设项目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文化二路(白桃一路-编钟大道)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如下答疑澄清: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201页,第7.5.2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按合同总价的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招标文件第209页,第13.2.5条,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按合同价的 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在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填写逾期竣工违约金,请问是按1‰,还是按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回复: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按合同总价的 1‰支付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逾期移交: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按合同价的 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为1‰。 问题二: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近 5 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60 个月,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单项造价 1000 万以上的市政道路施工工程,须提供以下证明 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截图或招投****政府采购官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与****银行进账凭证。业绩要求中****银行进账凭证是指提供整个项目合同金额的全部进账凭证,还是指提供的部分本项目的进账凭证即可进****银行转账打款凭证或合同对应的发票凭证,还是均需提供,请明确业绩提供相应资料。标书代写 回复:提供部分与项目合同相对应的进账凭证即可,****银行转账打款凭证或合同对应的发票凭证。 特此答疑澄清!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2024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