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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
| **** | **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 | 341,76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
| A****1107 | 视频监控设备 | 摄像头 | 智慧眼 | F110-1 | 267(台) | 1,280.00 |
赖嘉琳、张雄、魏星、康积涛、游恩超(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名称:****
地址:**省**市**市天彭街道回龙西路18****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系方式:028-****1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调露寺东路135号附1号
联系方式:028-****62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艳波
电话:028-****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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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