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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就2024年**市新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Ⅱ标段)(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5技术标评审和项目经理答辩中:“4.5.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得分+资信标汇总得分最高的6家(不足6家投标人的全部进入,若6家中出现得分相同的,得分相同的则全部进入)投标人进行技术标评审和项目经理答辩(如有)。”修改为:“4.5.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得分+资信标汇总得分最高的30家(不足30家投标人的全部进入,若30家中出现得分相同的,得分相同的则全部进入)投标人进行技术标评审和项目经理答辩(如有)。”。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1.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农业农村厅、****农业局”;修改为:“1.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局。”
3.清单编制说明中:二、工程量计量说明:“6.林业措施暂估价4万元/项;水利措施暂估价5万元/项;暂估合价9万元(不计税),投标人按此投标,不得更改。”修改为:“6.林业措施暂估价4万元/项(投标人不得更改;须在工程汇总窗口另行计9%增值税),水利措施暂估价5万元/项(投标人不得更改;须在工程汇总窗口另行计9%增值税)。”
注:此补遗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