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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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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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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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后勤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蓉城镇蓉东大市场A幢78号网点

成交下浮率::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后勤物资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一批日常办公所需的办公用品、电子耗材、公杂用品等

服务要求: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供货合同一年一签,采用 1+1+1 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方可延续)

服务标准: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人员名单:吴玲、赵翀、汪大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投标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算,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金额: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成交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成交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电话:0566-****710

地 址:**市**县蓉城镇陵阳路20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8929或****1311转分机号6305

电子邮箱:dept1@ahhyzb.****.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工

电 话:0551-****8929或****1311转分机号6305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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