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2024-2025年度生态环保执法车辆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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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001-01

二、合同名称:租赁2024-2025年度生态环保执法车辆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租赁2024-2025年度生态环保执法车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开发区沧海路21号

联系方式:185****8507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松花江东街12号2-5-2

联系方式:138****29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租赁2024-2025年度生态环保执法车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非事故车,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外观良好。 (2)合同期限内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所提供的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他情况需调整车型,供应商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 (3)合同期间,如果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供应商应向甲方说明,并及时调派同等或优于原车型的车辆继续为甲方服务。 (4)供应商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且第三者责任险需达到50万元以上,保险期限涵盖租赁合同全过程,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5)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导致车辆发生故障,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热线支持:供应商承诺建立应急救援制度,需明确专人,开通全天24小时救援热线;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保证采购单位正常开展工作。 (8)车辆出现故障、事故等情形难以正常使用的,供应商需要在1个自然日内,补齐同等或优于原车型的车辆,确保服务期一直保持有9辆车可供采购人正常使用。 (9)9辆车中应至少包含3辆安装ETC的车辆,可在**绕城高速免费行驶,采购人因操作失误产生高速通行费用的,供应商需承担全年总额不超过100元的高速通行费用,超过100元的部分由采购人自行负责。 (10)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租用期间车辆的充电费、维修费、保养费、保险费用、车辆年检费、充电桩安装等服务过程中产生一切费用。 (12)车内配备安全设备设施(应配备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安全锤等,要确保灭火器处于适用状态),配备脚垫和坐垫(真皮座椅的不用配备坐垫)。 (13)车辆外观、内饰要求:车辆颜色为黑色、白色、银色、灰色等纯色为主,金色、橙黄、绿色等亮色不得超过车身漆面的10%。车容整洁、玻璃明亮,车内外卫生清洁,车辆配置完好,座椅表面洁净干净,车内无异味。 (14)轮胎等要求:所有车辆车况和机械性能良好、轮胎磨损程度符合国家控制要求。 (15)其他要求:保持车辆干净整洁,保证至少每个月为采购人使用车辆进行一次清洗服务,包括车辆外部及内部清洗。 (16)服务期满后,非因征地、拆迁等不可预见因素以外,供应商应将全部充电桩留存在原位置,供采购人使用。

主要标的数量:9

主要标的单价:71,972.22元

合同金额:647,75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0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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