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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0853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白洋Ⅰ路开断****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 | **县白樟、白中镇 | **** | ******公司 | **线路长度约6.58km,其中双回路架空路径约6.22km,双回电缆路径约0.26km,单回电缆路径约0.1km. | 1.施工期生产废水应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喷洒降尘。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施工临时用地,严格控制架空输变电下方树木的修剪和砍伐,对于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采用覆土绿化、植被修复。 2.对施工现场和道路定时洒水、喷淋,避免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降低对周边群众影响。4.线路设计在《110-750kV架空输变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执行的基础上,尽量优化设计,**架空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线路对地高度不小于6米,经过居民区时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米。 5.固废分类收集,废弃渣土运至指定地点,不随意倾倒。 6.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