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6日 11时1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招标文件第42页资信评分,服务团队配备中,拟投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工程四个专业,指的是四个不同专业的人员,还是只要专业(例如一个人员可具备多个专业)满足即可
答:只要满足四个专业即可,人员可为一人或多人。
2、问:“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除水利专业外,具有其他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增项的每个加1.5分。本项最高得3分。”“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水利专业)及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除水利专业外,具有其他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增项的每个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工程四个专业,同时具备四个专业的得3分,同时具备三个专业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本条款要求是否过高,在服务团队中已要求同时具备四专业的情况下,还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备多专业,本条款设置极为不合理,同时符合本条款的单位仅占极少数。
答:按交易文件要求执行。
3、问:“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除水利专业外,具有其他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增项的每个加1.5分。本项最高得3分。”以及“拟派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水利专业)及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除水利专业外,具有其他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增项的每个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条款要求是和过高,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是否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除水利专业外,具有其他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增项的每个加1.5分,本项最高得3分。”及“拟派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水利专业)及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答:按交易文件要求执行。
4、问:本项目为水利工程,评分条款中,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已经同时要求,具有水利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工程四个专业,说明服务团队已经具备完成各项专业造价咨询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招标人却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多个专业,若项目负责人提供的专业为交通工程则与本项目招标需求毫无关联,若提供的为土木建筑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在本项目中所占比并不大,且服务团队中已要求具备相应专业的造价咨询人员。根本不需要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同时具备多专业。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的指导意见中的"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望招标人合理设置条款,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多专业条款去除。
答:按交易文件要求执行。
5、问:本项目评分条款“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除水利专业外,具有其他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增项的每个加1.5分。”“拟派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水利专业)及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 分;除水利专业外,具有其他专业- 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增项的每个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工程四个专业,同时具备四个专业的得3分,同时具备三个专业的得1.5 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帮你项目评分条款中已要求服务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四个专业,又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多专业。违反**区关于印发《关****政府采购、招标公平竞争审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是否可以取消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增项专业加分条款。
答:按交易文件要求执行。
二、联系方式
交易发起人:**市****管理中心
地址:**市**区临浦镇人民路
联系人:瞿莉莎
电话:178****9817
代理机构:****
地址:**区晨晖路1096号**城4幢1单元21楼
联系人:郑云
电话:137****5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