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菱湖镇人工饲料工厂化养蚕项目(养蚕示范基地)

审批
浙江-湖州-南浔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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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9-06

项目名称 ******工厂化养****基地)
建设地点 **省**市**区菱湖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7114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边连靓
联系人 边连靓 联系电话 135****9233
项目投资(万元) 34228.3 环保投资(万元) 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涉及土地总面积2047.9亩。主要****基地、蚕业研究院及机械化种桑示范园等。其中: 养蚕基地新增设施农用地约47.9亩,新增建筑面积约17114平方米,****工厂化饲蚕室、工厂化生产流水线、仓储与冷藏室等; ****研究院流转总用地面积约20亩,主要将原有建筑改造为蚕桑科普展厅、实验室、****推广中心等。 机械化种桑示范园流转土地面积约1980亩,以种桑养蚕为主,对园区内的土地进行宜机化改造,配套种桑设备,实现绿色生产,提高桑园产量和综合效益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扬尘等要做好相关物料覆盖,洒水 降尘等工作: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运营期:运营期主要产生的 废气为汽车尾气厨房废气及垃圾箱产生的恶臭,采取设置通风系统, 建筑涉及的油烟废气等,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行垃圾分类并做到日产日清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废水经沉淀等预处理措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养殖场地清洗废水经格栅及沉淀集水池等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浇灌等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弃土等按相关部门要求运送至指定场所。拆除垃圾可回用的继续回用,不可回****公司处置或拉至制定地点安全处置。运营期养殖区粪渣等全部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除臭、消毒和防疫的包装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废物****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绿化带降噪等措施。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结束后做好相关复绿工作,并做好绿化设施。
承诺:**** 边连靓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边连靓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1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