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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
根据《**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和《关于申报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推荐、专家审核、局班子会议讨论等相关程序,择优选出******公司等10家,拟定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服务主体,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项目承接服务合同,正式确定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服务主体,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7天(2024年9月6日--9月13日),如有异议,请向**区农作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韦小恋,联系电话:0792-****139。
附件:**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
****
2024年9月6日
附件
**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实施主体
| 序号 | 建设内容 | 实施主体 |
| 1 | 水稻秸秆直接还田示范 | **区****农场 |
| 柴****开发区******社 | ||
| ******农场 | ||
| **泰邦****公司 | ||
| 柴****农场 | ||
| **区******社 | ||
| 柴******社 | ||
| 2 | 秸秆异地覆盖还田 | ******公司 |
| 3 | 秸秆饲料化利用 | ******公司 |
| ******公司 | ||
| 4 | 秸秆肥料化利用 |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