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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丁家街道石垭村2024****工厂项目补遗
现将**区丁家街道石垭村2024****工厂项目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原抽选公告中第八条“工程款支付”叙述有误,现更正为“工程签订合同且开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启动资金。项目建设进度过半,由施工单位向业主单位申请、业主单位初审后,提交区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在合同签订时,施工单位须向业主单位缴纳合同金额的10%(该资金不计息)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和结算审核结果的清算资金。首先按合同金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再根据结算审核报告的金额据实清算。具体结算采取总价控制和清单单价结算方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按中标单价和实际实施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后总价下浮15%进行确定。工程结****机关审定金额为准”。
附件:补遗后的“**区丁家街道石垭村2024****工厂项目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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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