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市**经开区锦绣湖片区智能制造科创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工程供配电项目EPC(项目编号:****)现做如下更正: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
“2.10 其他:①本项目合同估算价:****0000.00元,包含**费及设计费;②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最终结算不得超过中标价,超过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③设计费:本项目设计费为固定金额400000.00元,不可竞争;④本项目工程**费以金额形式进行报价。报价综合了本项目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施工费用;”
现修改为:
“2.10 其他:①本项目合同估算价:****0000.00元,包含**费及设计费;②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最终结算不得超过中标价,超过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③设计费:本项目设计费为固定金额400000.00元(含勘察费),不可竞争;④本项目工程**费以金额形式进行报价。报价综合了本项目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施工费用;”。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7.2投标保****银行****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一
账户名:****管理局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号:934********272****01688
账户二
账户名:****管理局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 号:623********00019548”
现修改为:
“7.投****银行****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银行递交即可)
7.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7.2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管理局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 号:623********00019548 ”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均不变。标书代写
4、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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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谨****公司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