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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水库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Ⅴ标段信息化建设工程质疑补遗澄清回复03号
致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
补遗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近 2 年( 2021 年~ 2023 年)无亏损(限定在3年以内)。
修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近 3 年( 2021 年~ 2023 年)无亏损(限定在3年以内)。
关于网上质疑
质疑事项1:最新9月5日刷新的招标文件中的如下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近 2 年( 2021 年~ 2023 年)无亏损(限定在3年以内)。 3.5.2 近 3 年( 2021 年至 2023 年) 上述2个条款要求不一致,2年和3年。 且招标要求3年无亏损,前几年疫情原因,市场环境恶劣,大环境经济下行,很多中小企业项目竞争压力大,项目资金回款困难。要求近3年无亏损不合理,要求太高,不利于营商环境发展,排斥中小企业参与投标,针对中小企业具有明显的歧视性。 【质疑诉求】 建议将财务要求的近3年无亏损的要求取消,或修改为:只需要提供近1年的财报无亏损作为基本门槛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