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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经营主体登记审查规范要点融合应用试点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16:09 |
| 预算金额 | ¥3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烨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643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民大厅7楼B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贺忠134****582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商务中心b座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烨136****6433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专家评审论证意见表.pdf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市经营主体登记审查规范要点融合应用试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拟围绕个体工商户、****公司、内资合伙企业、****公司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开展审查要点项和相关业务知识的梳理,基于终端应用面向申请人、登记机关提供基于登记事项的审核要点提示、智能填报辅助等服务,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场景登记业务需求,进一步降低申请人时间成本,提高登记审核效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曾****总局登记注册局委托开展市场主体登记审查规范要点梳理和登记实务问题内容维护工作,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内容因其多样性和复杂性,具有一定不可替代的专业技术,符合《****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为保证项目服务内容有效提供,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31****广场2号楼511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民大厅7楼B区
联系方式:贺忠134****582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汪欣
联系地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电话:0951-****83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商务中心b座4楼
联系方式:周烨136****6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