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街道乌涂社区城中村治理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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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

项目名称

****社区**村治理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本工程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第 1 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

二、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120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修改为“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该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三、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第5点中“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修改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四、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18.1/18.2.1-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形式修改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厦建筑〔2019〕41 号规定要求自行办妥电子投标保函手续;银行电子保函应注明项目名称,保函额度等信息,电子保函额度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投标人应将经担保保证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保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导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厦建筑〔2019〕41 号规定要求自行办妥电子投标保函手续; 电子工程担保保函应注明项目名称,保函额度等信息,电子担保保函额度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投标人应将经担保保证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保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导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标书代写

五、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中“其他:为中标合同价的 10%”修改为“其他:为中标合同价的10 (注: 享受以上优惠政策的中标人,若出现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履约违约情形的,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10%)缴足履约担保金额。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报告。招投标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违约中标人进行处理。新招标项目违约中标人不再享受履约担保金额的优惠政策,并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六、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9项-33.3-监****门市**区祥平二路46号。

七、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第7章-第6节其他要求第20点中的“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10。”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10%。”

八、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中的“最****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是指“2021-2023 ****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九、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项目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09月06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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