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附属配套设施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中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已****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3﹞28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专项资金和市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中心外立面亮化、造型路灯、信息发布系统、舞台电源点接入、舞台制作、舞台设备安装等。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区横城旅游度假区东南侧,滨河旅游大道与横城路交汇处以西。
2.3 计划工期:4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06 14:24 至 2024-09-13 23:59(**时间,下同),4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27 09:00,投标人应在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中路泰康街 8 号 地 址: **市**区文化西街 106 ****中心 B 段十 四层 B10 号
邮 编: 750004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 张枭鹏 联 系 人: 马俊 、郭静绚
电 话: 0951-****107 电 话: 138****7510、182****9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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