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赵家山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标段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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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赵家山区域**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标段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公司****公司招标代理的**市**区赵家山区域**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标段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现就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澄清: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最高投标限价中“3、采购:由发包人提出采购清单,经承包人、项目监理、跟踪审计共同询价确认后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按**省2016版《工程计价定额》计取相应采保费、运输损耗及运杂费”。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最高投标限价中“6、主材价格的确定:主材价格按监理、跟踪审计审批的形象进度执行施工同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缺项的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跟踪审计共同询价确认后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采保费、运杂费及运输损耗按**省 2016 版《工程计价定额》计取(信息价中注明为“到工地价”的不再计取运杂费用),辅材执行对应的定额《**省 2016 工程计价定额》中的辅材价”,现修改为“5、主材价格的确定:主材价格按监理、跟踪审计审批的形象进度执行施工同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缺项的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跟踪审计共同询价确认后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进行调整,以澄清后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

4、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代建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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