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苏村、扶丽村城中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市**区荷城街道苏村、扶丽村**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市**区荷城街道苏村、扶丽村**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市**区荷城街道苏村、扶丽村**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荷城街道苏村、扶丽村**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9月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3款中关于联合体成员数量描述存在不一致,现明确如下:“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含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设计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的成员不超过2家)”。

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中“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P152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4.3.4 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次处以合同价的2%作为违约金,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4.3.4 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2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3.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专用合同条件附件”中“附件五:承包人违约责任明细表”P195-P199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

4.现就《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P206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2。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不含附件),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附件1:承包人违约责任明细表

附件2: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荷城街道荷香 645 号

地址:**市**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联系人:徐工

联系人:张工、陈工

联系方式:0757-****1519

联系方式:0757-****3490-807/803

2024年9月6日

2024年9月6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06
答疑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苏村、扶丽村城中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