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镇双溪村移民安置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4]76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镇双溪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岸坡整治综合治理及防洪应急避险安置点建设,包含**河道护岸。其中,岸坡整治综合治理1700.91m(中心线),右岸**护岸1686.56m,结构型式为格宾石笼镇脚+C25砼框格块石护坡+亲水平台+植草护坡+人行步道,另布置下河梯步5座;防洪应急避险安置点:面积3987.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及铺装、边坡防护、排水设施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257.0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514.84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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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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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冉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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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1011 | 联系电话: | 182****7400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