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龙河镇**村4-6组低效园林地改为高标准良田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长发改投〔2024〕2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市**区龙河镇**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将原废弃园林地改造为高标准良田。规划实施规模为62.6801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61.4248公顷,其中新增旱地61.1502公顷,新增水田0.274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组成。
(一)土地平整工程:灌木地开发整治(旱地)面积81.7403公顷,灌木地开发整治(水田)面积0.9064公顷,废弃林地开发整治(旱地)面积2.7687公顷,梯田整治面积1.7492公顷。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新修排水沟404米,新修涵洞20米,**生态水函18个。
(三)田间道路工程:维修3.5米宽田间道378米,田间道交叉口1个,田间道错车道1个;新修生产大路5615米,交叉口33个,错车道9个,回车位6个。
(四)其他工程:新修标识牌1座,新修道路安全提示牌23个,生态水函安全提示牌18个。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725.644432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任一资质:(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本批次包括“**区龙河镇**村4-6组低效园林地改为高标准良田项目”和“**区龙河镇**村4-6组低效园林地改为高标准良田项目”2个项目。本批****一中标候选人若参加了后开标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开标项目的评审,但不能成为后开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名次将由后排名的单位递补。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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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区桃花源大道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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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大道东段98号2幢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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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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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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