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4年08月07日 发布了2024-JW01-W1003****数据机房设备项目和一体化采集设备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09-10 08:00:00,更正为:2024-09-18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0 09:30:00,更正为:2024-09-18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10 09:30:00,更正为:2024-09-18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采购包1(一体化采集设备)的样品提交时间:2024-09-10 08:00:00,更正为:2024-09-18 10:00:00。
采购包2: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09-10 08:00:00,更正为:2024-09-18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0 09:30:00,更正为:2024-09-18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10 09:30:00,更正为:2024-09-18 10:00:00。标书代写
1.采购包1产品业绩1中“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销售合同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最多提供5份合同,如超过5份合同的以前5份合同为准。基准业绩=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最高合计销售金额。”修改为“以提供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同类产品销售合同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最多提供5份合同,如超过5份合同的以前5份合同为准。基准业绩=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最高合计销售金额。”
2.采购包1样品演示方案中样品功能展示第三款“③现场进行可见光采集,红外波段采集,紫外波段采集。”修改为“③在单次特殊证件OCR识别操作中同时运用可见光、红外波段和紫外波段进行采集,以供应商现场演示为准。”
3.采购包1样品演示方案中样品功能展示第七款“②指掌纹采集过程中,根据不同采集类型,有不同的指示灯提示。”修改为“②指掌纹采集过程中,根据不同采集类型,有不同的指示提示,至少通过指示灯光、语音、动画、人机交互中一种方式。”
4.采购包2产品业绩1 中“以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集中存储设备的销售合同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最多提供5份合同,超过5份的以前5份合同为准。基准业绩=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最高合计销售金额。”修改为“以提供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所投集中存储设备的销售合同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最多提供5份合同,超过5份的以前5份合同为准。基准业绩=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最高合计销售金额。”
5.采购包2产品业绩2“以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核心交换机的销售合同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最多提供5份合同,超过5份的以前5份合同为准。基准业绩=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最高合计销售金额。”修改为“以提供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所投核心交换机的销售合同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最多提供5份合同,超过5份的以前5份合同为准。基准业绩=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最高合计销售金额。”
其他内容不变
无。
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