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9-06 】
**省怀洪**灌区工程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省怀洪**灌区工程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最高投标限价:60.00万元
4.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9:00
5.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9日
6.招标人代表:丁先生 ;联系方式:0552-****709
7.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58.94万元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年度宣传片拍摄制作完成时间以委托人要求为准。
(3)投标人业绩:
①项目名称:“靓淮河”-**主**淮河防洪交通生态综合治理工程2024上半年度拍摄制作项目,合同金额:28.60万元,业绩时间:2023年12月;
②项目名称:进一步治淮 38 项工程(**省境内)照片宣传拍摄,合同金额:10.80万元,业绩时间:2019年9月;
③项目名称:“靓淮河”-**主**淮河防洪交通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全年度拍摄制作,合同金额:54.00万元,业绩时间:2022年12月。
(4)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兆工程****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2-****28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公示单位:****、**安兆工程****公司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