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2024年9****商务厅团组赴**执行楚菜推广任务行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赴**执行楚菜推广任务行程服务
二、服务内容
团组在**期间所有行程服务,详情如下:
(一)团组构成
****商务厅5人
(二)行程安排
第一天 9月23日(周一) **-**
中午:乘国泰航空航班赴**。(CX937 11:35-13:50,**国际机场-**国际机场)
夜宿**。
第二天 9月24日(周二) **
上午:拜会**卫视总部,深入推进双方交流**。
下午:组织开展楚菜推介会、沙龙及晚宴,持续提升楚菜国际影响力。
夜宿**。
第三天 9月25日(周三) **-**
上午:乘国泰航空航班返汉。(CX936 08:15-10:15,**国际机场-**国际机场)
(三)服务内容
团组在**期间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通行证签注费、保险费以及服务费等。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管理部门颁发的4A级旅行社资质证书;
(四)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1.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2.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3.通行证签注费用;
4.保险费用;
5.服务费;
6.开具票据的税费等其他费用。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报价文件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周三)17:00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六、其他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2014〕13号、鄂财行发〔2018〕22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二)选**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厅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同等条件下,****政府团出****省政府代表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三)付款方式: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10日内,****商务厅****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30日内,省商务厅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
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
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商务厅与中标单位。
(五)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商务厅服贸处
电话:****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