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容两违监督管理辅助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19:0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0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志生、许世松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8932、****30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门市**区马巷街道巷南路15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885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门市**区**南路81号21层D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8932、****305 | ||
| 附件: | |||
| 附件1 | 附件考核要求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容两违监督管理辅助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8 09:15:00,更正为:2024-09-23 09:15: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18 09:15:00,更正为:2024-09-23 09:15: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门市**区云顶北路842****中心4层)C区开标室5****交易中心),更正为:****门市**区云顶北路842****中心4层)C区开标室4****交易中心)。标书代写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3.3.1条款”修改为“投标人应根据辖区工作日常需求配备交通工具,并做配备说明(具体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配置≥9辆面包车(7座)、≥4辆皮卡车)。辅助工具由中标人采用包干形式进行提供,费用含在本项目总报价(包含车辆用油、保险、维修及**费、车辆喷漆(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喷漆等),车辆在行驶中若出现违章现象,由中标人配合行驶人员进行处理,中标人应自行核算成本,投标时投标人的报价为包干价,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拟提供的辅助工具(车辆)须经年检合格且保证服务人员日常巡查工作需要,若车辆频繁故障,对采购人日常工作造成不利影响,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4.考核要求”有调整,具体以本更正公告附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6日
1、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标书代写
2、本项目收****门市****中心(**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C区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名称:****
地址:****门市**区马巷街道巷南路158号
联系方式:139****8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门市**区**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8932、****3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志生、许世松
电话:0592-****893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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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