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如意湾文化园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如意湾文化园建设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2001 | 标段名称 | 如意湾文化园建设项目二标段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9月29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如意湾文化园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意湾文化园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东行审投【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意湾文化园建设项目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县。 2.1.2建设规模:本标段建筑面积施工约 23242平方米(其中古建筑面积11634平方米)。市政景观施工面积:143404 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总造价约36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542日历天。(其中含土建、园林景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2026年4月5日。 注:CA系统中工期统一按“542日历天”填写。 2.1.5其他: (1)依照根据《****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县建筑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开展统一的智慧工地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及其附件要求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项目,围绕施工现场的人、机、环等要素,以设备自动采集、数据自动传输和后台集成分析等方式实施,各项实施内容满足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2)根据通住**〔2020〕268号和通住**〔2021〕68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和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 (3)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6 投标人业绩:同时具有3.6.1和3.6.2业绩。 3.6.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古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该业绩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格式见附件十六),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一致时,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3.6.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8000万元)的景观工程施工业绩或景观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该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一致时,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3)业绩证明材****广场或景观或园林等文字均视为景观工程。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所有投标文件的盖章事宜。(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3.9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3.10其他要求: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标书代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2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标书代写 5.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评定分离,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管理部门及电话 ****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0513-****8695。 10. 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市公共**交易网/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 联系人:顾先生 电话: 180****1003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 联系人:陆晓嘉 电话:138****6163 传真: /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CA锁解密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投标报价)开标经济(投标报价)评审推荐不排序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定标候选人公示--资信(商务)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票决法定标)中标人公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资料要求,方可参加技术、经济(投标报价)及资信(商务)的评审。 2 、技术标、经济标评审(100分):
(三)确定定标候选人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合格投标单位<3 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3家≤合格投标单位≤7家,则全部为定标候选人。 合格投标单位>7 家,则按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前七名的投标单位被列为定标候选人名单。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排序: 1.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 2.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经济标得分高者优先; 3.若经济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四)资信(商务)评审 1、投标企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2、投标企业具有古建**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附件十五); 3、投标时提供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评标结果公示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不再另行推荐定标候选人。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重新公示定标候选人。 (六)定标方法及定标因素 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本项目定标候选人须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09:00-09:30****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递交详细的资信(商务)评审资料(必须与在CA系统上传的内容一致)为定标评审参考依据,如未按时递交或被发现不一致的,视作放弃本项目定标候选人资格。如定标候选人公示期为6月 5日-6月8日,则公示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为 6月 9日。若有特殊****公司另行通知。定标候选人递交的资信(商务)评审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企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2)投标企业具有古建**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附件十五); (3)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人须自制资信(商务)评审资料的封面与目录,并将上述资料中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在封袋内提交,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资信(商务)评审资料”、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或扫描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信评审资料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2.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按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 3.定标前招标人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经考察招标人将会请行业专家对古建**从拥有数量、质量、观感(完整性、褪色程度等)、与项目契合度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打分,打分结果形****委员会参考。若投标人存在投标业绩、**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将如****委员会参考。 4.定标因素:****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1)企业的行业信用等级; (2)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实力、近几年营业额、纳税额、财务状况、**情况; (3)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实力强企业优于规模实力弱企业; ②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③纳税额大企业优于纳税额小企业; ④投标单位承诺提供的古建**得分高的的优于古建**得分低的; 在定标结束后将对中标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七)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若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等现象,将上报有****机关。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在**省招投标网上公示。 (八)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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