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省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罗城镇大石村)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
中省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罗城镇大石村)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县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年 9月6日 |
| 采购人 |
**** |
项目包个数 |
2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磋商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包1:人民币507237.93元;包2:162605.71元 |
各包描述 |
详见采购文件 |
|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 |
磋商文件自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09:00-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获取。(报名邮箱:****@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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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9月19日10:00(**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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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9月19日10:00(**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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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磋商地点 |
******区瑞晗路476号2楼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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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包一、包二均适用) 1.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7.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包一) 1.7.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标准。(包二) 1.7.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包一) 1.7.4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包二) 1.7.5、外省入川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入川承揽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川内企业不需提供)。 1.7.6、投标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1.7.7、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7.8、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参与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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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73****7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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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 联系电话:0833-****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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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喻先生 联系电话:0833-****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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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以发出的磋商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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